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六位租戶租房時未查看房產證,而是草率地相信了他人口頭宣稱是房屋所有人,導致裝潢房租悉數被騙走。昨天記者獲悉,“二房東”周某被海澱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判刑。
  2011年12月初,餘某想在海澱區羊坊店附近租一套房子,遂通過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業務員找到了周某。隨後,周某帶餘某看了羊坊店路的一套房子,餘某對房屋比較滿意。周某向餘某表示,自己就是記憶體這套房屋的房東,可以將房子出租給餘某。因為是中介公司業務員介紹的,周某又一口保證房子就是自己的,餘某也就沒有提出要看房子房產證。隨後雙方經過商定,房子的每月租金4000元,租期兩年,但是周某要求必須年付再押一個月租金。
  餘某同意後,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餘某交給了周某5萬餘元的房租,並搬入房子居住。到了當年12月底,周某突然找到餘某,表示餘某必須將剩餘的一年房租西裝也付清,否則就不出租了。經過討價還價,周某答應餘某按照兩年每月租金3600元的價格,再補交一年的房租,餘某就又交給了周某近4萬元的租金。
  到了2012年12月19日,周某再次變卦,向餘某提出第二年的房租必須漲到每月4400元,如果不接受就讓餘某搬出去。萬般無奈的餘某隻好又補交了1萬元的租金給周某。2013年6月,胡某上門找到餘某,說這房子是他的,並拿出房產證給餘某查看。原來胡某才是這套房子真正的所有權人,周某是於2011年11月30日從胡某處租得的,而且從2013年2月開始就沒再向胡某交租金了。得知被騙的餘某眼看自己交的還剩半年的房租打了水漂,無奈之下只能系統傢俱搬出房子,隨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原來周某是一名職業的“二房東”,專門租賃房屋後轉租賺取利潤。2011年至2013年期間,周某騙取六名被害人房屋租金共計22萬餘元。六名被害人均在沒有查看房產證的情況下就與周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年付或者一次性交付房屋租金。事後,周某將usb騙得的全部贓款用於了其個人賭錢和揮霍。  (原標題:“專業二房東”詐騙租金2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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