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省委政法委首次公開通報9起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9起案件分別涉及法院系統、檢察系統和公安系統。其中包括廣受矚目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廳級檢察員許鶴岷受賄案、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李榮飈涉嫌受賄案,以及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原局長吳濤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等案件。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轉變作風,司法為民”活動開展以來,省委政法委已先後3次在政法系統內部通報了部分典型案例。今後,省委政法委還將不定期集中公佈已查處的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省委政法委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部署,結合貫徹落實省委“兩個意見”和開展“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狠抓政法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以鐵的紀律建設過硬隊伍,以實際行動贏得人民群眾的滿意。
  【公安系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李榮飈涉嫌受賄案
  2010年至2013年期間,李榮飈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涉嫌收受多家企業和相關單位禮金,私設小金庫,違規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目前,李榮飈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原局長吳濤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
  2008年至2013年期間,吳濤利用職務便利,在刑事案件處置、治安管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多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75萬元、港幣130萬元、美元2萬元。吳濤任職期間,私自控制非公務用槍10支、子彈1091發,並隨意轉移、使用。此外,吳濤安排他人為其製作並非其本人真實姓名的身份文件並使用。目前,吳濤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非法持有的槍支、彈葯,予以沒收。
  省委政法委首次公開通報9起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9個典型案例中,法院系統2個,檢察系統2個,公安系統3個,司法行政系統2個。
  廣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吳波涉嫌受賄、貪污案
  2006年至2012年期間,吳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收受駕校、工程項目負責人賄賂319萬餘元,涉嫌非法占有公共財產55.5萬元。目前,吳波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
  【檢察系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廳級檢察員許鶴岷受賄案
  許鶴岷在任廣元市檢察院檢察長、省檢察院副廳級檢察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56萬餘元;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通過特定關係人或直接收受他人財物125萬元。目前,許鶴岷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8萬元。
  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原專職委員、反貪局原副局長伍宏違反辦案紀律案
  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伍宏利用審查辦案的職務便利,將案件當事人介紹給自己的朋友為其謀取經濟利益,多次與案件當事人吃飯、娛樂,為案件當事人和親友打探案情。目前,伍宏受到行政記過處分,並被免去反貪局副局長職務,調離執法崗位。
  【法院系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伏蜀培受賄案
  2009年,伏蜀培在一起土地轉讓合同糾紛案中,接受當事人請托,對案件二審予以關照,收受賄賂20萬元。目前,伏蜀培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石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羅原仁挪用公款、貪污、受賄案
  2007年至2009年期間,羅原仁伙同他人挪用執行款10萬元用於購買基金,挪用訴前財產保全擔保金20萬元購買股票,私分執行款6萬餘元,收受賄賂10萬元。目前,羅原仁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萬元。
  【司法行政系統】廣元監獄原民警肖念受賄案
  2008年至2009年期間,肖念接受服刑人員羅某、楊某親屬請托,利用職務之便,在調整工種等方面給予關照,收受賄賂8.3萬元。目前,肖念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涼山監獄原民警鄒文英販毒案
  2010年8月29日,鄒文英因販賣毒品麻古594克,在其住所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鄒文英已被開除公職,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華西都市報實習記者楊雪  (原標題:省委政法委通報9起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l84wlxp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